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事厅、省财政厅《关于印发〈江苏省“六大人才高峰”第四批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人通[2007]132号,下简称《通知》)和省教育厅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“六大人才高峰”第四批教育行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苏教办师函[2007]21号)文件通知,现就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2、成果转化、个人学历、职称、奖励、聘书等有关证明材料请提供复印件,原件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。申报材料不再退还。
3、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7月23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。
二○○七年七月十七日